根据《城市规划条例》第 16 条提出的规划许可申请第二栏用途

绿化地带土地
香港新界西贡清水湾

这宗规划许可申请涉及一块位于绿化地带的土地,根据《城市规划条例》 ( 第131 章) 第 16 条提出规划许可申请,以安装必要的公用设施装置。地皮斜坡上的拟议工程包括多项元素,例如电线杆连变压器、地底电缆、供水管道、电讯基建、其他公用设施管道,以及树木保育及移除建议。‍

绿化地带是香港城市规划政策和发展限制最严格的类别之一。我们受委托起草这块土地的规划许可申请书,当中纳入了园境师、工程师和建筑测量师等不同专业人士的技术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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